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柴油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。
据通报,近期,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柴油、车用尿素水溶液、车用乙醇汽油、船用燃料油、天然气(含液化石油气、车用压缩天然气)、耐火材料(镁碳砖、镁砂等)、保温材料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、建筑防水卷材、老年人用鞋、油漆、塑料管材(管件)、电线电缆、低压元件、塑料购物袋、儿童用爬行垫、牙刷、家具、卫生纸、泳装、塑料膜袋、塑料食品工具等22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,抽查情况如下:
本次共抽查柴油等22种产品314批次,其中抽查生产企业19家26批次,发现不合格生产企业1家1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为3.85%;抽查经销单位273家288批次,发现不合格经销单位11家12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为4.17%。具体如下:
(一)柴油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9147-2016《车用柴油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柴油的硫含量、酸度(以KOH计)、10%蒸余物残炭(质量分数)、灰分(质量分数)、铜片腐蚀(50℃,3h)、水含量、总污染物含量、运动黏度(20℃)、凝点、冷滤点、闪点(闭口)、十六烷指数、馏程、密度(20℃)、十六烷值、氧化安定性(以总不溶物计)、润滑性,磨斑直径(WSD)、多环芳烃含量(质量分数)、脂肪酸甲酯含量(体积分数)等19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其中3家经销单位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最重要的包含硫含量、运动黏度,其他所检样品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3%。(二)车用尿素水溶液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9518-2013《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(AUS 32)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车用尿素水溶液的尿素含量(质量分数)、密度(20℃)、折光率20nD、碱度(以NH
计)、钙、铁、铜、锌、铬、镍、铝、镁、钠、钾、一致性确认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(三)车用乙醇汽油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351-2017《车用乙醇汽油(E10)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车用乙醇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(RON)、抗爆指数(RON+MON)/2、铅含量、馏程、蒸气压、胶质含量、诱导期、硫含量、硫醇(博士试验)、铜片腐蚀(50℃,3h)、水溶性酸或碱、机械杂质、水分(质量分数)、乙醇含量(体积分数)、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(质量分数)、苯含量(体积分数)、芳烃含量(体积分数)、烯烃含量(体积分数)、锰含量、铁含量、密度(20℃)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四)船用燃料油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411-2015《船用燃料油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船用燃料油的运动黏度(40℃)、密度(20℃)、十六烷指数、硫含量、闪点(闭口)、酸值(以KOH计)、残炭(质量分数)、冷滤点、倾点、灰分(质量分数)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五)天然气(含液化石油气、车用压缩天然气)。本次天然气产品监督抽查依据GB 18047-2017《车用压缩天然气》、GB 17820-2018《天然气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车用压缩天然气的高位发热量、总硫(以硫计)、二氧化碳(摩尔分数)、氧气(摩尔分数)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液化石油气产品监督抽查依据GB 11174-2011《液化石油气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液化石油气的蒸气压(37.8℃)、组分(体积分数)、残留物、铜片腐蚀(40℃,1h)、总硫含量、游离水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,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(六)耐火材料(镁碳砖、镁砂等)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22589-2017《镁碳砖》、GB/T5072-2008《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镁碳砖的显气孔率、体积密度、高温抗折强度、常温耐压强度、MgO、C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七)保温材料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0801.1-2021《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(EPS)》、GB/T 10801.2-2018《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(XPS)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保温材料中EPS产品的表观密度偏差、压缩强度、导热系数、氧指数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对XPS产品的压缩强度、导热系数、热阻、燃烧性能(B2级)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八)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6915.1-201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的防触电保护、结构要求、防潮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耐热、爬电距离、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、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、耐燃和耐电痕化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九)建筑防水卷材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0111-2008《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》、GB 18242-2008《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建筑用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、耐热性、低温柔性、不透水性、拉力、延伸率、热老化、渗油性、接缝剥离强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(十)老年人用鞋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/T 1002-2015《皮鞋》、GB/T 15107-2013《旅游鞋》、QB/T2955-2017《休闲鞋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老年人用鞋中的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、耐磨性能、耐折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十一)油漆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25264-2010《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涂料》、HG/T 3668-2020《富锌底漆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油漆产品的在容器中状态、流出时间、不挥发物含量、干燥时间、漆膜外观、划格试验、铅笔硬度、耐水性、耐冲击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十二)塑料管材(管件)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5836.1-2018《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》、GB/T 5836.2-2018《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件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材的密度、维卡软化温度、纵向回缩率、拉伸屈服应力、断裂伸长率、落锤冲击试验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对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(PVC-U)管件的密度、维卡软化温度、烘箱试验、坠落试验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(十三)电线电缆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2706.1-2020《额定电压1kV(Um=1.2kV)到35kV(Um=40.5kV)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:额定电压1kV(Um=1.2kV)和3kV(Um=3.6kV)电缆》、GB/T 5023.1-2008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:一般要求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电力电缆的绝缘平均厚度、绝缘最薄处厚度、非金属护套最薄处厚度、导体电阻、成品电缆电压试验、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、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、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、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、EPR,HEPR和XLPE绝缘热延伸、电缆的单根阻燃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对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的绝缘平均厚度、绝缘最薄处厚度、护套平均厚度、护套最薄处厚度、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、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、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、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、导体电阻、成品电缆电压试验、XLPE绝缘热延伸、不延燃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,其中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,其他所检样品项目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10%。(十四)低压元件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16917.1-201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(RCBO) 第1部分:一般规则》、GB/T 10963.1-2020《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:用于交流的断路器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低压电气元件中的小型断路器的额定短路能力试验、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、脱扣特性、耐热性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对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的脱扣极限和特性、介电性能、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十五)塑料购物袋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21661-2020《塑料购物袋》(标准实施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)、GB/T 21661-2008《塑料购物袋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塑料购物袋的封合强度、漏水性、跌落试验、提吊试验、落镖冲击、厚度及偏差、环保要求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其中2家经销单位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厚度及偏差,其他所检样品项目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60%。
(十六)儿童用爬行垫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675.1-2014 《玩具安全 第1部分:基本规范》、GB 6675.4-2014 《玩具安全第4部分:特定元素的迁移》、GB/T 22048-2015 《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儿童用爬行垫的可迁移元素、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十七)牙刷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9342-2013《牙刷》、GB 30003-2013《磨尖丝牙刷》、GB 39669-2020《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牙刷的磨毛、磨尖丝、外观质量、卫生要求、安全要求、毛束强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十八)家具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584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、GB/T 3324-2017《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家具的木工要求、表面理化性能(漆膜)(喷漆木家具)、表面理化性能(软硬质覆面)(覆面木家具)、甲醛释放量、可溶性重金属(铅、铬、镉、汞)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其中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木工要求,其他所检样品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20%。
(十九)卫生纸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/T 20810-2018《卫生纸(含卫生纸原纸)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卫生纸的细菌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溶血性链球菌、横向吸液高度、抗张指数、柔软度、可迁移性荧光物质、灰分、球形耐破度、掉粉率、D65亮度、尘埃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二十)泳装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-2010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 31701-2015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 5296.4-2012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:纺织品和服装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泳装的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异味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耐湿摩擦色牢度、重金属、邻苯二甲酸酯、燃烧性能、附件锐利性、绳带要求、包装及产品中金属针等锐利物、耐海水色牢度、耐光色牢度、耐光、汗复合色牢度、耐皂洗色牢度、耐氯化水(游泳池水)色牢度、产品使用说明、纤维含量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其中5家经销单位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、纤维含量、耐氯化水(游泳池水)色牢度,其他所检样品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100%。
(二十一)塑料膜袋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.1-2016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、GB 4806.6-2016《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》、GB 4806.7-2016《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,对非复合膜、袋的感官要求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总迁移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、脱色试验、己内酰胺特定迁移量、氯乙烯特定迁移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对复合膜、袋的感官指标/感官要求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、蒸发残渣/总迁移量、甲苯二胺(4%乙酸)、溶剂残留量总量、苯类溶剂残留量、微生物总数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致病菌、霉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
(二十二)塑料食品工具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.1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、GB 4806.6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》、GB 4806.7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,对塑料食品工具的聚丙烯(PP)挤出片材、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、膜、双向拉伸聚苯乙烯(BOPS)片材、其它类食品包装用非复合片材、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、聚乙烯吹塑桶、软塑折叠包装容器、聚酯(PET)无汽饮料瓶、饮品瓶、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瓶、婴幼儿用塑料奶瓶、塑料瓶、塑料瓶坯、塑料防盗瓶盖、组合式防伪瓶盖、其它类塑料瓶盖、其它类塑料容器、密胺塑料餐饮具、饮用吸管、其他类塑料餐具、塑料编织袋、聚碳酸酯(PC)饮用水罐、塑料菜板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本次抽查产品所检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,不合格发现率为0。